
墮求職騙局 服刑時染惡菌命懸一線
一份合約、一張機票,成了香港人Ken(化名),通往台灣鐵窗生涯的開端。香港人被誘騙到緬甸、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詐騙園區的新聞並不罕見,但原來台灣是另一個「高薪外勤」、「短期出差」誘惑的目的地。Ken向記者道出他淘金夢未圓而深陷囹圄的經過。他2025年經香港中介介紹赴台工作,豈料淪為詐騙集團「車手」,即做收騙款的跑腿,兩星期後被捕,其中詐騙未遂罪成判監10個月,現已服刑完畢,但他還有其他10項詐騙罪被定罪,分別判監1年至1年3個月不等,仍等待上訴,未有最終刑期。
他在台灣看守所期間感染超級細菌,差點命懸一線,要做手術,記者翻閱他的多份法院文件,亦有描述此情況。由於特區護照和香港身份證被詐騙集團收走,在台灣亦是保釋候審狀態,目前無身份證明文件,連看病都困難。他的家人在香港接受訪問,講述到台灣為Ken奔走的情形,稱非常焦急無助。


香港求職變台灣階下囚
30多歲的Ken(化名)原為香港普通求職者,2025年3月在Facebook的「搵工群組」求職,之後有自稱「中介公司」的人員接觸他,介紹到台灣一間投資公司擔任外勤人員。雙方在香港九龍區的某商業大廈大堂,與所謂的僱主做了簡單面試,然後就簽下「外派專員」的僱傭合約。
合約列明工作是短期性質,地點在台中,負責送禮、遞交文件、處理投資合約,日薪2,000元新台幣(折合約495港元),若成功與客戶簽約完成儲值交易,可得1%佣金。做滿兩周僱主會承擔來回香港與台灣的機票。

「有香港公司面試、有簽合約,去到台灣初期只是送禮物、送文件,教客戶用App,一切正常到你不會懷疑。」Ken在2025年4月中飛抵台中,入住公司安排的酒店,之後就很快「上班」,每日乘搭公司安排的車輛,到不同地方拜訪客戶,派發電子產品禮品,其後工作內容逐漸升級,涉及與客戶簽約及收取「投資款項」,再轉交公司司機。
工作大約兩星期後,在2025年5月初,Ken被台灣警方「釣魚執法」,才驚覺自己身處詐騙集團,「之前客人說透過公司投資有賺錢,我完全沒有懷疑過。」

一罪已服刑 另十罪成已判刑待上訴
Ken被捕後經歷在不同縣市多次上庭,他被警方釣魚執法的案件,被判「詐欺取材未遂罪」罪成,刑期11個月,上訴後減至10個月。目前他已經刑滿出獄,但這只是他多合共11宗案件的其中一宗。因為台灣的詐騙罪,按每個受害人分別判刑,他合共11宗罪罪成,每宗罪分別被判監禁1年至1年3個月不等。
由於他正在上訴,未有合併刑期。此前亦有人用他的名字連絡受害人,有受害人證實未曾與他見面,因此他亦收到過這11宗案件之外的不起訴通知書。
《新報人》記者翻查台灣司法系統,找到Ken到判決書,證實了他的說法,除了最後被捕的欺詐未遂,其他罪名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理由是曾收取款項、到櫃員機取款等,擔當台灣詐騙集團的「車手」,即負責跑腿。
染惡菌生疥瘡 需做多次手術
被捕後,Ken曾被羈押在彰化看守所、台中看守所,正式判刑後就短暫在台中監獄服刑,直至刑滿出獄。他形容台灣監所的環境惡劣,他曾感染細菌,引發鼻竇炎、腦膜炎及肝炎,需多次手術才「撿回性命」。
Ken在彰化看守所感染細菌後,曾生疥瘡,上訴轉到台中看守所後仍未好轉,臉和眼腫大,多次申請才獲送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資料,最後要到台中市區的大型醫院做緊急內窺鏡手術。
《新報人》記者在台灣法院的文件中,查找到他提及的上述手術。手術後Ken確診感染超級細菌,要多次打針,他說現在還有後遺症。

家屬親述:40天醫療費近百萬台幣
台灣監所的經歷更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Ken的家姐Betty(化名),在香港接受《新報人》訪問,講述她當時到台中照顧弟弟的情況。
「在醫院住了40日,做三次手術,用了差不多100萬新台幣(折合約25萬港元)。」Betty說,弟弟入住加護病房第一日就開始發燒,家人以為他只是普通感冒,「一個星期後,他全身腫脹,眼睛都合不起來,坐都坐不穩」。

護照被詐騙集團收走 出獄後無證件難求醫
Ken在手術後要繼續服刑,出獄後因為還有其他案件在身,被台灣限制出境,目前狀況是交保候審。由於他的證件在詐騙集團手中,台灣警方並無找到,他出獄後亦無台灣方面的任何證件,令他變成徹底的「無證」狀態,在台灣寸步難行。
因為無證件,Ken說有些醫院不願接受他求診,連到警署派出所領取法庭書信亦有困難。他曾求助香港入境處,但由於無法親身辦理,因此無法申請任何香港證件,只有入境處發出、讓他可以離台回港的一次性入境證明,但台灣的醫院亦不承認此文件。
Ken與家人有向香港入境處求助,Betty指,入境處在Ken被送入加護病房的時候,曾主動提出提供醫療專機送回香港的選項,「當時入境處每星期都會打電話來,兩小時就幫我們審批了入境文件。」不過Ken最終因仍有案件未審結,被禁止離台回港就醫。
Ken今年3月出獄後,轉送移民署後獲保釋,他指由於台灣不同縣市的資訊並不互通,曾在上庭後再次被指仍在通緝名單而被捕。目前他僅靠家人接濟,在台等候接下來的司法程序。

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告誡港人:詐騙公司高度偽裝
從在香港求職,到在台灣身陷囹圄,入獄、染病、做緊急手術,Ken說願意承擔法律責任,但同時告誡其他香港人,台灣詐騙集團已進化到「公司化」經營,「就算有公司、有律師、有合約,一切覺得再正常不過,都可能係詐騙公司一早高度偽裝。」
他任職的「元永雄」公司,表面為電子產品門市,實則借人頭開設,有法人註冊、有辦公室、有合約,一旦公司被舉報或列入「165防詐熱線」,集團會立即改名、更換商標並繼續營運。

台灣行政院直屬的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已於2025年5月15日嚴正澄清,基金會從未與民間投資機構元永雄公司展開策略性合作,網站廣告為不實資訊,提醒民眾勿上當受騙。
Ken告誡港人,求職時要核查公司背景,若到台灣工作,要留意是否符合台灣法律、合法工作簽證,切勿誤信短期高薪出差,香港境外工作可能是詐騙陷阱。

去年140宗港人涉案 不知情難成抗辯理由
港人Ken在台灣當詐騙集團「車手」,在台灣被判11罪罪成的經歷,並非單一個案。記者發現,在telegram和facebook,仍有兼職廣告,以高薪、毋須經驗等字眼,招攬香港人到台灣。記者翻閱多份台灣法院的判決書,發現今年至今,港人在台灣涉及詐騙的案件就有44宗,去年更高達140宗。
台灣律師指,即使港人聲稱只是來台工作,對詐騙不知情,但台灣法院會認為,只是幫忙提款就有高薪,一個具備一般常識的成年人,應能預見這類行為可能涉及詐騙,被告無視異常徵兆,法院通常會認定其具有「不確定故意」而判決有罪。

今年初至今44宗案涉港人
記者翻閱多份台灣法院的判決書,發現眾多港人涉及在台詐騙,2026年初至今44宗,2025年140宗,涉及的罪名包括「加重詐欺」、「有組織犯罪」和「銀行洗錢」等。
港人Ken展示的合約文件,上載有「元永雄投資有限公司」字樣及公司印章。台灣法院判決書有多宗案件,都涉及「元永雄投資」,2025年就有21宗。
在這些案件中,部分香港人和台灣的被告,報稱完全不知情,與Ken報稱的情況類似。翻查紀錄,犯案有共通點:受害人通常透過社群媒體(如LINE或Facebook)被邀請加入投資群組,再下載偽造的「元永雄」投資應用程式,查看虛構的股票獲利狀況。而擔當「車手」,會在公司安排下,與受害人簽署「合作契約書」、「交割憑證」等文件。

台灣律師:詐騙集團設「複合式陷阱」
台灣政國律師事務所陳宏毅律師,接受《新報人》訪問指出,,現時詐騙集團的招聘手法已從「直球對決」演變為極具欺騙性的「複合式陷阱」,包括以「海外代購」或「行政文件收送」包裝詐騙行為,並提供機票、住宿、專人接機,大幅降低戒心,令求職者在陷入犯罪環節前已對集團產生依賴。
取包裹有異常高薪 違背一般常識
陳宏毅解釋,台灣法院在判斷被告是否涉及詐騙時,法官會檢視其勞務與報酬是否明顯不相當,如處理簡單文件卻獲高薪、是否採取異常應徵流程等,僅是幫忙提款或領包裹,日薪卻高達數千甚至上萬元台幣,顯然違背一般社會經驗,一個具備一般常識的成年人,應能預見這類行為可能涉及詐騙,被告無視異常徵兆,法院通常會認定其具有「不確定故意」而判決有罪。
無論是香港人在台灣涉及詐騙,還是其他地區人士在香港涉及詐騙等刑事案件,被告獲保釋候審期間,多數會被限制出境。陳宏毅指,港人被告在台灣因「無固定居所」且涉跨境犯罪,極易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而遭羈押甚至禁見。

港人無資產 難與受害人和解爭取緩刑
另外台灣因詐騙猖獗,在司法實務上,詐欺罪嚴格採行「一罪一罰」原則,不同受害人、不同收款或取款次數,就法院就會將每一次行為視為獨立犯罪,分開論罪後再合併計算總刑期。
陳宏毅指,與被告與被害人和解是獲得緩刑的關鍵,但港人若在台無資產且被羈押,難以在審理期間達成和解。
就港人在台灣涉及刑事案件數字,《新報人》向香港入境處查詢,處方指沒有備存分類,2024年至2026年4月底,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共接獲163宗港人在台灣遇事求助個案。
指導老師:勞顯亮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新報人(SPY)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大學生實驗報紙,以實踐新聞自由為原則;體現不趨附商業利益,不附從政治功利,只為專業學習的存在價值。
當未成年人約委託:陪伴需求撞上風險紅線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