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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23條立法 ︳湯家驊:傳媒竊密難以公眾利益抗辯 市民憂批政府墮法網或消極表達

港府昨(30日)起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公眾諮詢。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31日)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公眾一般批評政府的言論並不會被認為「具煽動意圖」,至於傳媒引述消息若涉國家秘密,可否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湯家驊認為法理上不成立。有大學生擔心市民日後向政府提出意見時,會更消極或隱晦。

今次《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框架含五大罪行類別,包括:

1.叛國;

2.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

3.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

4.危害國安的破壞行為;

5.境外干預。

Fabian認為諮詢期長或短並非最重要,而是政府有否尊重各方持份者意見。(馬子釗攝)

19歲的城市大學學生 Fabian指自己很少在社交媒體上評論政府政策,因此認為「煽動意圖」相關條例對自己沒有太大影響,不過認為其他人日後評論政府政策時,可能會採取更消極、隱晦的態度。此外,鑒於現時23條公眾諮詢文件中,並未就每一項罪行列出刑罰,Fabian認為雖然自己是奉公守法的市民,但仍有顧慮,擔心將來「唔知會唔會突然間(被指)叛國」。湯家驊在節目中提到,普通批評政府不會被指煽動,因批評未必引起憎恨,不過最終都是交由法庭決定。

湯家驊又提到,留意到立法會有討論傳媒若引述了國家機密時,能否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時,他個人覺得法理上不成立。因他認為無公眾利益會危害國家安全,兩者不會有矛盾,他又指「一般傳媒不是這麼容易干犯此類罪行」。

湯家驊認為文件建議將「隱匿叛國」由普通法改為成文法會變得更清晰,市民不用「估估下」
。(港台網頁截圖)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今早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就讚掦諮詢文件寫得很好,市民容易明白了解,又有研究外國案例及分析。又指現時社會跟21年前不同。他又認為一般批評政府不會構成煽動意圖。
 
 

記者:馬子釗

編輯:文栢源

指導老師:林穎茵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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