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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購物積分有限期 消委會籲定期查閱餘額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在上半年收到18宗有關會員積分的投訴,當中有人因積分過期被扣減而不滿。消委會呼籲市民定期查閱積分餘額及有效期,有市民承認自己沒有相關習慣,認為此舉麻煩。

很多商戶都推出積分獎賞計劃,吸引市民持續消費。然而,有不少市民因為積分問題向消委會投訴,個案包括積分過期被扣減、使用期過短及未能享用優惠。在積分過期的個案中,有長者不懂得使用手機查閱積分資料,因此不知道積分過期會被扣減。

市民李先生和Iris都表示,自己沒有查閱積分餘額及有效期的習慣。83歲的李先生指,他不懂得操作智能手機,不知道如何獲取有關資訊。

李先生不懂得使用智能手機,過去只曾透過增值卡來儲分。(司徒國成攝)
Iris使用智能手機儲分,但表示自己因為怕麻煩,沒有檢查積分何時過期的習慣。(司徒國成攝)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積分獎賞計劃的原意是令顧客建立對商戶的忠誠度,建議商戶投放資源改善系統,否則可能會因條款不清等問題,令消費者感到不滿,同時損害商戶與客戶之間的關係。

有市民建議商戶在智能手機應用程式內設置提醒功能,通知客戶使用快將到期的積分。(司徒國成攝)

另外,消委會亦提醒市民留意兌換獎賞的條款細則,若商戶接納使用積分付款,應留意積分可當作多少現金使用,並了解有沒有指定消費要求。

有商戶接納使用積分付款,消費1元可獲1分,惟1000分可當10元使用。(司徒國成攝)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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