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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規劃2026-2030 | 香港首份五年規劃參照國家用「預期性」「約束性」指標 十四項經濟發展主要指標僅一項為約束性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天(16日)發表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規劃共列出22項主要指標,其中17項屬預期性,5項屬約束性,民生4項指標均屬預期性,環境保護4項則均屬約束性。在14項「經濟、創新及建設發展」指標中,僅1條為約束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兩個指標分別代表不同責任。其中預期性指標是國家期望的發展目標,主要透過政府政策引導及市場推動實現;約束性指標是在預期性的基礎上明確政府責任,透過公共資源配置及政策措施確保落實。

在14項經濟、創新及建設指標中,北都「熟地」產出是唯一被列為約束性的項目。 由2021/22至2025/26年度的120公頃,增至2026/27至2030/31年度的900公頃,相當於前一個五年期的7.5倍。

其餘13項經濟、創新及建設發展指標均屬預期性。例如實質本地生產總值(GDP)增長未詳細列明目標,而是以文字方式表述為「保持在合理區間」。空運貨物吞吐量以507萬公噸為基準,目標為「保持全球領先」。香港商品2025年整體進出口貨值及服務進出口總額分別為109,271億元及16,268億元,預期「隨環球經濟擴張穩定增長」。

創科及旅遊方面,政府期望進一步推動產業增長。本地創新活動總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比重由2024年的1.63%,期望2030年後達3%,年均開支增長約10%。製造及新型工業產業增加價值佔比則由3.8%力爭升至5.5%,年均增加價值增長約10%。

企業及其他產業指標方面,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總數以11,070家為基準,目標每年平均增長約4%至5%。旅遊業增加價值則由2024年的862億元增至2030年的1,260億元,累計增長約四至五成。

國家是在2006年提出「十一五」規劃時,將五年「計劃」改為五年「規劃」,同時首次將各類規劃指標分為「預期性指標」及「約束性指標」兩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小華日前提到,香港指標屬性的設計方法,與國家「十五五」規劃相同。

 

指導老師:蘇銘恒

《The Young Financial Post 新報人財經》

新報人財經(TYFP)為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財經專業的實驗平台,由學生自主編採,為社會大眾提供中港相關的金融財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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