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昨(26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過百人命傷亡,很多居民的家園也受到破壞。有保險業人士指,現時所有的理賠程序,包括向屋苑法團、工程承建商或個人家居保險索償,都須待政府部門釐清起火成因及責任方後才能正式啟動。專家亦提醒未有購買家居保險的居民,可向責任方追討賠償,並建議居民應將所有損失拍照存證,以保障索償權利。
宏福苑八棟建築物中,有七座受大火波及。根據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在2024年12月舉行的第8次法團會議文件顯示,屋苑購買的綜合保險中,涉及大廈屋殼及公共地方損失的保額上限為20億元;而公共責任保險方面,「第三者人身傷亡保險」和「第三者保險」保額則分別為每一事件上限1000萬元和2000萬元(無限次事件)。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由於有近一千多戶受火災影響,加上傷亡人數眾多,因此即便20億元未必可以「埋到單」,相信能視為本港近半世紀來的最大一宗的屋苑保險理賠個案。他強調,若相關保險內容的總額無法覆蓋所有損失,政府及社會各界發起的緊急捐款也能為受影響居民提供保險以外的即時經濟援助。現時政府撥款3億起動宏福苑援助基金,為受影響家庭提供即時經濟支援。
宏福苑正進行翻新維修工程,香港保險業聯會解釋指,承建商通常購買的建築工程全保險,分別為物料損壞保險,保障範圍包括建築、裝修或維修工程物料在施工地點因火災等意外事故而引致如建材、地板、等財物損失或損壞;以及第三者責任保險,即保障承建商、分判商、業主或租戶因疏忽引致的意外,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失而要負上的法律責任,保額將視乎工程規模而定,由業主立案法團決定最終保額,現時香港進行的大維修工程,通常會購買3,000至6,000萬不等的保障額,最終理賠方面則會交由專業公證行處理
缺失證據應如何索償居家保險?意外追討仍需明確火災成因與責任誰屬
另外,保險業聯會指,市民購買的家居保險,其保障範圍一般包含投保物業內因意外而損失、損毀或毀壞的家居財物,當中。針對此次五級大火,受影響市民可能會面對家中財物被燒毀或因救火而浸濕,又沒有保留購買憑證或清單的「證明損失」情況,羅少雄表示,在投保時居民一般都需預先申報包括一般傢俬、電器、及室內裝修等物品,保險公司會按合理標準估算,並對已經進行過申報的物件進行賠償。
當涉及貴重物品,他舉例若受保人購買一個數萬元的音響等高價值物品,保險公司事會要求在投保時進行事先申報,否則只能按一般標準進行賠償,而每一件物品的保額也有上限,視乎每張保單標準不同。
至於此次事故未有購買家居保險的市民,就需要向造成意外事件成因的負責人追討賠償,但羅少雄強調,現時仍需要等警方、消防處、機電工程署等部門完成調查結果,明確事故成因與責任歸屬後才能進行理賠:「如果你那麼不幸運又沒有買(家居保險)的時候,你唯一可以去追究他們(責任方)造成今次你的損失。」他又建議居民當現場解封後,應該第一時間將所有的損失記錄在案,包括拍下災後的現場環境等,以保障自己索償的權利,若然最後需要向承建商進行追討,而承建商保額不足以進行賠償,市民仍可選擇進行民事追討。
此外,保險業聯會亦為受影響災民提供適切協助,包括聯會會員保險公司已成立專人接聽熱線解答災民有關保險各類保險疑問,並加快和簡化及賠償程序,為災民提供保費假期或延長保單繳款期限 ,在指定時間內提供保單貸款利息減免等。
保險業監管局亦表示,對宏福苑火災的遇難者表示沉痛哀悼,亦已成立了由管理層領導的專責小組,確保業界投入足夠資源處理查詢和理賠申請。
指導老師:蘇銘恒
《The Young Financial Post 新報人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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