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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澳洲建更多專道推廣電動滑板車 居澳港人:香港路窄難做到

本港運輸署五月在白石角一段長約三公里的單車徑試行使用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計劃為期半年,政府早前回覆立法會指,正着手研究如何加強規管電動滑板車等代步工具。隨着環保意識崛起,外國政府早已提倡 以電動滑板車等交通工具代步。澳洲布里斯班是其中一個例子,近日更擴大電動滑板車的可駕駛範圍,興建更多單車和滑板車的專用道路,其系統及配套又能否讓香港借鑑?

布里斯班隨處可租用電動滑板車      速度快徒步5倍方便出行 

布里斯班市議會指,在今後的25年,電動可移動工具是當地運輸計劃的重點,鼓勵民眾多使用,冀減少環境污染。當地亦為市民提供電動滑板車租用服務,形式有如香港的「共享單車」,只需下載滑板車供應商的手機應用程式,掃描電動滑板車上的二維碼即可使用。

居住於布里斯班的港人Kimmy表示當地電動滑板車的租用點無處不在,基本上可任意在行人路上停泊,以方便用家尋找、租用及歸還,「除了某些禁泊範圍,其實沒有特定的停泊位,是很隨心所欲的。」

Kimmy 表示主動出行模式在布里斯班盛行,當地人常以電動可移動工具代步,她亦因好奇而接觸電動滑板車。(吳碧怡攝)

以電動滑板車代步比徒步快約五倍,除了能節省交通時間,其速度帶來的刺激感  亦吸引市民使用。初次接觸電動滑板車的澳洲人Stuart認為,電動滑板車新奇有趣,逐漸於當地流行,甚至成為一項消閒活動,「我節省了5分鐘,還可以欣賞沿途風景。」

Stuart指市內單車徑的覆蓋範圍不足,認為當地政府應在小市鎮增設專用路徑。(吳碧怡攝)

澳洲動滑板車超速意外不容忽視     港人:香港路窄難供滑板車專用車道

在布里斯班,市民可在共享路徑、單車路及部份行人路行駛電動滑板車,每輛電動滑板車只可載一人,駕駛者須於行車時配戴頭盔,而年齡限制為十二歲或以上,十二至十六歲的駕駛者須有成人陪同,禁止進食和使用手機,速度限制為每小時25公里,本港馬路車速限制一般為每小時50公里。

澳洲滑板車店舖Scooter Hut職員Joel表示,有不少玩家無視限速要求,超速駕駛致意外發生,「我從電台廣播得知有不少滑板車因超速而與汽車相撞。」Kimmy亦指曾目睹當地電動滑板車使用者沒有理會路面交通狀況而直衝上行車道,形容場面「千鈞一髮」,其安全隱憂不容忽視。她認為香港若將電動滑板車合法化,政府應教育港人使用電動滑板車的道路安全,如操作事宜和道路禮儀,又認為澳洲人互相讓路文化值得香港學習。同時香港亦應建專用徑及提供清晰道路標示,以避免意外發生。

Joel指出店內的電動滑板車買家以20至35歲的人為主。(吳碧怡攝)

不過,現時本港法例未允許市民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滑板車。白石角一段路只是試驗計劃。Kimmy認為布里斯班盛行電動滑板車與其 道路規劃有關,指其行車道可劃出部分作單車及電動滑板車徑,惟香港道路狹窄,行車道上未必可劃出位置供電動滑板車使用,「澳洲的道路比香港寛闊好幾倍,香港沒有可能特意劃出一整條路讓電動滑板車行駛。」

她續指,澳洲交通網路未如香港發達,市民須以電動滑板車或其他電動出行工具代步,但香港以公共交通工具方便見稱,他們或未必會考慮使用這些電動滑板車代步。

布里斯班市中心的行車道上劃分了一般車道和單車徑,以區分電動滑板車和一般汽車的使用者。(吳碧怡攝)

指導老師:林穎茵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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