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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說明條例

港聞

預繳消費冷靜期規管 丘應樺:業界普遍支持7日

  • 新報人
  • 記者:Xiao Pui Ying 肖鋇瀅編輯:蔡詩穎
  • 2026-09-12

政府建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就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設立7日法定冷靜期及14日退款期期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今日(1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諮詢期間收到美容及健身業界非常支持引入7日冷靜期。 他表示政府完成研究後,希望明年上半年提交方案予立法會,以盡快完成修例。為就《商品說明條例》政策建中,為美容、健身行業的預繳消費合約設立為期7日的法定冷靜期,相關的兩個月公眾諮詢剛結束,丘應樺表示,該建議早於2019年已提出,惟礙於當時營商環境而未實行。 丘強調引進冷靜期的目的,是希望條例一方面保護市民的消費利益,另一方面保障業界在營運上受到公平對待,避免商戶因消費者無理取消合約而蒙受不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