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嬰
保母「撻嬰」案判囚6星期 官︰虐嬰案判決須具阻嚇力
- 2021-07-16
- 港聞
- 新報人
- 記者:梁倩穎編輯:林穎茵
- 2021-07-16
56歲保母鍾照萍今年6月將8個月大女嬰「撻落」地墊,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後,今在觀塘裁決法院判刑。裁判官屈麗雯指被告違反誠信,考慮到女嬰年幼,不懂保護自己,認為判決須有阻嚇性,判囚6星期。 辯方稱被告只顧僱主需要忽略自己情緒問題 官:應儘早跟僱主反映 被告鍾照萍早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她今年6月18日,在觀塘翠屏南邨一單位,故意襲擊一名8個月大的女童,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痛苦。 辯方稱被告因馬來西亞的好友去世,在案發前一整晚哭泣,只睡了兩小時,精神欠佳。被告擔心沒人照顧嬰兒影響傭主而繼續上班,但一時情緒失控而將女童「撻落」地墊。 被告的精神報告指出,被告曾在2004年因精神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