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傷人案
大埔連儂牆傷人案內地男判囚6年4個月 法官:使用暴力就要受懲罰
- 2021-05-14
- 港聞
- 新報人
- 記者:潘明卉編輯:王春媚
- 2021-05-14
前年10月,19歲青年在大埔連儂牆隧道派傳單,被內地男人柳國升用生果刀襲擊,頸部及腹部嚴重受傷。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今(14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刑囚6年4個月。法官陳慶偉判刑指:「無論一個人的政治立場如何,使用暴力就要受懲罰。」但因被告向警署自首,可扣減6個月刑罰,最終判囚6年4個月。 被告柳國升(24歲;廚師),內地人士,居於廣西。前年10月持雙程證來港。案情指,被告因政治立場不同,於大埔連儂牆隧道隨機襲擊一名青年。被告曾聲稱:「無法容忍這些人傷害香港,所以我?傷他。」受害人頸部被割傷兩至三次後逃脫,被告緊追50至100米後將受害人壓倒在地,再次劃傷其腹部兩次。被告事後乘的士逃走,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