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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遊行案

社政

十一遊行案10名被告判監14至18個月 單仲偕蔡耀昌緩刑

  • 新報人
  • 記者:潘明卉編輯:王春媚
  • 2021-05-2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李卓人等10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前年10月1日煽惑他人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早前已承認控罪,今(28日)於區域法院分別判囚14至18個月,其中只有單仲偕及蔡耀昌獲判緩刑。法官胡雅文指,判決需有阻嚇力才能維持公眾秩序,即時入獄是唯一合適選擇。 四名被告包括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承認組織及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均判入獄18個月。 其餘六名被告黎智英、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另外承認一項明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全部人判監14個月,其中只有單仲偕和蔡耀昌獲緩刑兩年。連同早前 …